发布时间:2022-12-09 00:31:01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柳州市住房公积金存缴,柳州市住房公积金存缴信息变更,柳州市住房公积金存缴信息变更指南
内容简介
办理条件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及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信息变更登记。办理材料办理单位信息变更所需材料:1.单位名称变更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变更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一份;2.法定代表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及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办理单位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1.单位名称变更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变更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一份;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的,需提供新证书(法人证书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注册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一份,新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变更单位经办人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一份、新《授权委托书》一式一份、新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4.单位地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方式、单位收款银行名称、单位收款银行账号等发生变更时,只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一份;
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1.职工个人信息变更,个人账户挂在单位名下的:
(1.1)职工本人办理的,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单位经办人集中办理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变更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一份;
(1.3)个人因身份证重号或更改姓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局更名或更改身份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2.职工个人账户挂在集中封存户下的:
(2.1)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2.2)《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一份(无需加盖单位公章);
(2.3)原单位工作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可以提交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的证明);
(2.4)个人因身份证重号或更改姓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局更名或更改身份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办理时间:
中心审批一科及六县管理部: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周五下午为单位回访及业务调整时间不对外办公);另因我中心内部财务与银行结算需要,每月末最后两个工作日不受理提取及销户业务。
办理地点: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办理地点一览
办结时限:
若材料正当齐全,当场办结;若材料有缺漏,应当场告知缺少哪些材料。
费用: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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