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城乡低保认定申请:
一、认定对象:
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人,但义务人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
2.在领取实际收入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3.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5.申请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家庭必须持有我区户口或长期居住在本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乡低保标准
二、认定材料: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成年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
3.家庭成员的工作单位或从事工作的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供养义务人相关收入证明
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时间及联系电话:
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柳州市民政局:0772-2824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