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条件的区别
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失业补助金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最长可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
补贴标准的区别
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缴费年限在1至15年,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逐年增加,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每增加一年百分率增加1%)发放。
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的 80%,具体标准由各统筹地区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同一统筹地区实施同一标准。
自治区本级失业补助金标准如下:
1、参保未满1年的,每月发放本统筹地区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的 20%;
2、参保1年以上未满5年的每月发放本统筹地区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的 40%;
3、参保5年以上未满10年的每月发放本统筹地区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的 50%;
4、参保10年以上的每月发放本统筹地区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的60%;均按四舍五入后取整数计发。